新華社北京1月4日電(記者 趙超、陳煒偉)國家發展改革委4日宣佈,放開代辦外國領事認證簽證、證件密鑰服務、海關統計資料及數據開發、商標註冊等認證、涉外(台)經濟貿易爭議調解、土地價格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等7項專業服務收費。同時,要求地方放開鐵路客貨運輸延伸服務收費,郵政延伸服務收費和會計師服務、稅務師服務、資產評估服務、房地產經紀服務、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住宅小區停車服務、部分律師服務等9項商品和服務價格。
  為何要放開此前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專業服務價格?價格放開後是否會對百姓生活產生影響?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上世紀90年代後期,土地價格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等服務業態發展初期市場不健全,服務和價格行為不規範。為了維護正常的服務價格秩序,規範服務價格行為,我國出台了土地價格評估等專業服務價格政策,為規範相關服務和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相關行業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完善,相關服務領域的市場化程度發展迅速,如土地價格評估、房地產價格評估等領域,全國相關資產價格評估機構約2萬家,從業人員30多萬人,市場競爭較充分,具備放開的條件。
  再比如物業服務。目前,全國已有物業服務企業7.1萬家,從業人員超過600萬人,服務供給較為充足,加之商品住房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業主自我管理、主動維權的機制逐步建立完善,對於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和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比質比價,選聘服務質量好、收費標準低的物業服務企業。
  有人擔心,這些服務跟百姓生活密切相關,如果放開價格會導致個別中介服務機構漫天要價,引起價格上漲。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強調堅持放管結合,明確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三項具體措施。一是要求經營者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價目表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不得利用優勢地位,強制服務、強制收費,或只收費不服務、少服務多收費;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二是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本行業相關經營主體服務行為監管,建立健全服務標準規範,完善行業準入和退出機制,為市場主體創造公開、公平的市場環境。三是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有關服務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管,堅決依法查處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原標題:價格改革影響幾何—解讀國家放開專業服務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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