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岳冠文)“到2015年,全面解決國家規劃內剩餘的1338.98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日前,湖南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的意見》,要求把農村飲水安全目標任務納入政府任期目標責任考核,將農村飲水安全工作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監測考核指標體系。
  2005年以來,湖南農村飲水安全工作連續9年作為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來推進,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省累計投入100億元,建成各類工程兩萬餘處,解決了2000多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
  意見提出,到2015年,全面解決國家規劃內剩餘的1338.98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同時基本解決洞庭湖區鐵錳嚴重超標地區規劃外205.68萬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和山丘特別乾旱區飲水困難問題,基本實現全省農村居民飲水安全;到2020年,通過提質改造和配套完善,實現100%鄉鎮,90%的行政村通自來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80%以上。
  意見規定,凡作為飲用水源的水庫、湖泊、河流、地下水富集區、地下暗河和岩溶大泉等,應依法劃定水源地保護範圍,由縣級政府提出劃定方案,報省政府批准,禁止污水排放和投肥養殖,杜絕污染來源。  (原標題:兩年解決千萬人飲水安全問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b60qbiop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